汇通能源: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05证券简称:汇通能源公告编号:2026-041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汇通能源”)拟转让其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郑州绿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都商业”)的100%股权,按照绿都商业的全部权益评估值2,394.85万元减去拟分红金额1,852.70万元后的金额542.15万元作为总交易对价。本次交易完成后,郑州绿坤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坤置业”)持有绿都商业85%股权,郑州绿鑫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鑫置业”)持有绿都商业15%股权。公司不再持有绿都商业的股权,绿都商业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存在为绿都商业提供担保或委托理财的情况,绿都商业亦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郑州绿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100%股权,按照绿都商业的全部权益评估值2,394.85万元减去拟分红金额1,852.70万元后的金额542.15万元作为总交易对价。
本次交易完成后,郑州绿坤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绿都商业85%股权,郑州绿鑫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绿都商业15%股权。公司将不再持有绿都商业股权,绿都商业
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 交易事项(可多选) | ?出售?放弃优先受让权□放弃优先认购权?其他,具体为: |
| 交易标的类型(可多选) | ?股权资产?非股权资产 |
| 交易标的名称 | 郑州绿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
| 是否涉及跨境交易 | ?是?否 |
| 交易价格 |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542.15?尚未确定 |
| 账面成本 | 620.09万元(注) |
| 交易价格与账面值相比的溢价情况 | 不适用 |
| 支付安排 | ?全额一次付清,约定付款时点:?分期付款,约定分期条款:1、自《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各甲方(绿坤置业与绿鑫置业)应向乙方(汇通能源)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即股权转让价款的50%。其中,甲方一(绿坤置业)应向乙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2,304,137.50元,甲方二(绿鑫置业)应向乙方支付转让价款406,612.50元。2、在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双方应共同向标的公司所在地公司登记机关递交关于本次股权转让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3、交割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即股权转让价款的50%。其中,甲方一应向乙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2,304,137.50元,甲方二应向乙方支付转让价款406,612.50元。 |
| 是否设置业绩对赌条款 | ?是?否 |
注:账面成本是成本法下,汇通能源母公司账面对绿都商业长期股权投资对应的金额。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2026年5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转让绿都商业100%股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权转让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工商变更等相关手续。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绿都商业2025年经审计营业收入指标占汇通能源营业收入指标比例超30%不足50%,本次股权转让
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无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买方简要情况
单位:元
| 序号 | 交易买方名称 | 交易标的及股权比例或份额 | 对应交易金额 |
| 1 | 郑州绿坤置业有限公司 | 郑州绿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85%股权 | 4,608,275.00 |
| 2 | 郑州绿鑫置业有限公司 | 郑州绿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15%股权 | 813,225.00 |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一
| 法人/组织名称 | 郑州绿坤置业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100MA40RY8R6P?不适用 |
| 成立日期 | 2017/04/10 |
| 注册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荆山南路东贺江路北绿都紫荆华庭脉栋公寓B座2楼201室 |
| 主要办公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荆山南路东贺江路北绿都紫荆华庭脉栋公寓B座2楼201室 |
| 法定代表人 | 王小飞 |
| 注册资本 | 100万元 |
| 主营业务 |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凭有效资质证经营);房屋租赁。 |
|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 郑州绿都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方或相关主体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披露主要财务数据的主体名称 | 郑州绿坤置业有限公司 | |
| 相关主体与交易对方的关系 | ?交易对方自身?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具体为 | |
| 项目 | 2025年度/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2,059,822,543.32 | 735,905,967.62 |
| 负债总额 | 2,241,960,551.46 | 737,155,019.88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220,725,678.86 | -1,258,927.85 |
| 营业收入 | 803,285,160.45 | 5,887,337.17 |
| 营业利润 | 110,763,835.25 | 34,639.75 |
| 净利润 | 101,627,871.71 | -480,467.31 |
注:上述绿坤置业财务数据为合并报表口径。
2、交易对方二
| 法人/组织名称 | 郑州绿鑫置业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103MA9H0HML76?不适用 |
| 成立日期 | 2021/06/11 |
| 注册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嵩山南路榕江路交叉口东南22号楼5楼519室 |
| 主要办公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嵩山南路榕江路交叉口东南22号楼5楼519室 |
| 法定代表人 | 郭建辉 |
| 注册资本 | 500万元 |
| 主营业务 |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 郑州绿都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5%)、郑州绿坤置业有限公司(持股15%) |
交易对方或相关主体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披露主要财务数据的主体名称 | 郑州绿鑫置业有限公司 | |
| 相关主体与交易对方的关系 | ?交易对方自身?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具体为 | |
| 项目 | 2025年度/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1,941.96 | 813.20 |
| 负债总额 | 39,202,660.00 | 807,650.08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39,200,718.04 | -806,836.88 |
| 营业收入 | 0.00 | 992,024,316.18 |
| 营业利润 | -38,396,481.16 | 124,733,952.20 |
| 净利润 | -38,395,881.16 | 98,806,043.91 |
注:上述绿鑫置业财务数据,2024年为合并报表口径,2025年绿鑫置业无子公司,为单体报表口径。
绿坤置业及绿鑫置业均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交易对方及其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非公司关联方。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持有的全资子公司绿都商业100%股权。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相关资产的运营情况
绿都商业于2004年11月17日成立,目前主要经营综合商业体管理、物业租赁、住房租赁等业务。
4、交易标的具体信息
(1)交易标的
1)基本信息
| 法人/组织名称 | 郑州绿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100769453391F__□不适用 |
| 是否为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是□否 |
| 本次交易是否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 ?是□否 |
| 是否存在为拟出表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以及该拟出表控股子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 担保:?是?否□不适用委托其理财:?是?否?不适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是?否?不适用 |
| 成立日期 | 2004/11/17 |
| 注册地址 | 郑州市二七区德化街100号B305 |
| 主要办公地址 | 郑州市二七区德化街100号B305 |
| 法定代表人 | 程崇畅 |
| 注册资本 | 310万元 |
| 主营业务 | 一般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广告设计、代理;图文设计制作;广告发布;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日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工程管理服务;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供冷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出版物零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所属行业 | K70房地产业 |
公司不存在为绿都商业提供担保或委托理财的情况,绿都商业亦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2)股权结构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单位:元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 1 |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3,100,000 | 100% |
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单位:元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 1 | 郑州绿坤置业有限公司 | 2,635,000 | 85% |
| 2 | 郑州绿鑫置业有限公司 | 465,000 | 15% |
3)其他信息
本次交易不存在有优先受让权的股东,交易标的对应的实体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1、标的资产
单位:元
| 标的资产名称 | 郑州绿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
| 标的资产类型 | 股权资产 |
| 本次交易股权比例(%) | 100% |
| 是否经过审计 | ?是?否 |
| 审计机构名称 | 2024年度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是否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审计机构 | ?是?否 | |
| 项目 | 2025年度/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52,856,234.44 | 73,431,705.05 |
| 负债总额 | 29,218,887.17 | 49,368,677.55 |
| 净资产 | 23,637,347.27 | 24,063,027.50 |
| 营业收入 | 42,237,666.37 | 48,141,967.76 |
| 净利润 | -425,680.23 | 4,485,553.27 |
注:上述绿都商业财务数据为合并报表口径。
如除为本次交易目的进行的评估外,绿都商业最近12个月内未曾进行资产评估、增资、减资或改制。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本次转让以绿都商业的评估值为定价基准,按照绿都商业的全部权益评估值2,394.85万元减去拟分红金额1,852.70万元后的金额542.15万元作为总交易对价。其中以4,608,275.00元的价格将标的公司85%股权转让给绿坤置业,以813,225.00元的价格将标的公司的15%股权转让给绿鑫置业。
2、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1)标的资产
| 标的资产名称 | 郑州绿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
| 定价方法 | ?协商定价□以评估或估值结果为依据定价?公开挂牌方式确定?其他:按照绿都商业的全部权益评估值2,394.85万元减去拟分红金额1,852.70万元后的金额542.15万元作为总交易对价 |
| 交易价格 |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542.15?尚未确定 |
| 评估/估值基准日 | 2025年12月31日 |
| 采用评估/估值结果(单选) | ?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市场法?其他,具体为: |
| 最终评估/估值结论 | 评估/估值价值:2,394.85(万元)评估/估值增值率:1.51% |
| 采用评估/估值结果(单选) | ?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市场法?其他,具体为: |
| 最终评估/估值结论 | 评估/估值价值:2,380.00(万元)评估/估值增值率:0.88% |
| 评估/估值机构名称 | 河南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1、评估方法选择合理性资产基础法评估是以资产的成本重置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投入(购建成本)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这种购建成本通常将随着国民经济的变化而变化。
绿都商管主要业务为商业管理,同时还经营临时商铺租赁和未售商铺的包租业务。临时商铺为临时搭建的简易商铺,租赁业务不稳定,对未来业务收入稳定性产生一定的影响。
根据郑州绿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所处行业和经营特点,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能比较客观、全面地反映郑州绿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通过以上分析,选用资产基础法作为本次郑州绿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参考依据。由此得到郑州绿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基准日时点的评估值为2,394.85万元。
2、评估假设
本次评估中,评估人员遵循了交易假设、公开市场假设、企业持续经营假设以及其他特殊假设。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以绿都商业全部权益评估值为定价基础,根据河南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绿都商业的全部权益评估值为2,394.85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以评估值扣减标的公司拟向公司分配的利润1,852.70万元后的余额542.15万元作为本次交易总对价。
上述定价方式及交易对价系交易双方基于绿都商业全部权益评估值确定,定价逻辑清晰,具有商业合理性。本次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原则,定价公允,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购买、出售资产协议的主要条款甲方一:郑州绿坤置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40RY8R6P甲方二:郑州绿鑫置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3MA9H0HML76乙方: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0944J
1、股权转让主要内容乙方同意将其持有的标的股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同意受让乙方转让的标的股权。其中,乙方拟向甲方一转让其所持有的标的公司(指郑州绿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85%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263.5万元),乙方拟向甲方二转让其所持有的标的公司15%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46.5万元)。
自交割日(指标的公司股权经标的公司所在地公司登记机关变更登记至甲方名下并由公司登记机关向标的公司核发新的《营业执照》之日)起,甲方即成为标的股权的合法拥有者并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乙方将不再持有标的股权,不再享有标的公司股东权利。
2、股权转让价格主要内容
双方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中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为5,421,500.00元。其中,甲方一应向乙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4,608,275.00元,甲方二应向乙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813,225.00元。
3、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及标的股权交割主要内容
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即股权转让价款的50%。其中,甲方一应向乙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2,304,137.50元,甲方二应向乙方支付转让价款406,612.50元。
在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双方应共同向标的公司所在地公司登记机关递交关于本次股权转让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
交割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即股权转让价款的50%。其中,甲方一应向乙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2,304,137.50元,甲方二应向乙方支付转让价款406,612.50元。
4、过渡期相关安排主要内容
乙方保证在过渡期正常经营,保持标的公司拥有的或使用的所有资产和财产的现状(正常损耗除外),不得从事损害甲方或标的公司利益的行为。标的公司的公章由甲乙双方共管,乙方用印需要甲方同意。
双方同意,标的公司在过渡期内产生的收益由甲方一和甲方二根据其在交割日后各自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享有,标的公司在过渡期内产生的损失由甲方一和甲方二根据其在交割日后各自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承担。
过渡期内,除非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及标的公司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1)通过标的公司分配利润的决议,或实际分配利润、增加注册资本、减少注册资本、用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本协议签署日前标的公司已决议进行的利润分配事项除外;
(2)质押其所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或以其它方式在标的公司股权上设置第三方权利、债务负担或任何同等性质的安排;
(3)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其所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
(4)由标的公司为任何方提供借款或担保或任何同等性质的安排;
(5)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标的公司的资产,或对标的公司的资产设置任何权利限制;
(6)与任何第三方就与标的公司股权转让事宜或标的公司资产的收购或处置进行磋商、谈判或签署任何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5、陈述、声明与承诺主要内容
标的公司在交割日前向乙方清偿标的公司对乙方所负有的全部债务;如标的公司未能在前述约定的期限内清偿该等债务的,甲方承诺在前述约定期限内代为向乙方清偿。
6、违约责任主要内容
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为主张本协议项下权利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等费用,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承担不减轻违约方继续按照
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责任。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中扣除本协议所约定的相关违约金及其应当由乙方承担的任何费用。
特别的,如果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每延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部分款项每日万分之三的延迟履行违约金,延迟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需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特别的,如果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配合办理关于本次股权转让的公司变更登记的,每延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已收部分款项每日万分之三的延迟履行违约金,延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需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6、本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为避免歧义,此处签署指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章并加盖各自公章。
本协议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对双方构成合法、有效和可执行的义务。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应经双方另行协商,并就修改、变更事项共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后方可生效。
(二)交易涉及对方或其他方向上市公司支付款项的,董事会需要对付款方的支付能力及该等款项收回的或有风险作出判断和说明
绿都商业在交割日前向公司分配完毕全部分红金额1,852.70万元,如绿都商业未在交割日前分配完毕的,绿坤置业及绿鑫置业承诺代为向公司清偿。
绿坤置业及绿鑫置业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六、本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旨在实现公司整体资源的优化配置,集中资金聚焦于硬科技领域的战略发展与布局,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提升公司经营质量。
本次交易完成后,绿都商业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进行会计处理,最终对损益的影响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
为准。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涉及公司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等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尚需相关各方按照协议约定并办理标的公司股权过户等手续后方为完成。公司将持续关注本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