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控股:关于定期报告延期披露的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定期报告延期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原定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现因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相关工作进度晚于计划,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延期至2023年4月29日披露。
公司对本次调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