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沪科: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6-28  ST沪科(60060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608 证券简称:ST沪科 公告编号:临2024-030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6月2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昆明市西山区盘龙路25号17楼1703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8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81,527,09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24.790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公司董事长张露女士出席并主持会议。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赵凌峻先生、李磊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69,805,68385.62277,895,2109.68423,826,2004.6932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69,664,38385.449411,701,31014.3527161,4000.1980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69,770,38385.57947,930,5109.72753,826,2004.6932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69,619,38385.39428,081,5109.91273,826,2004.6932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69,513,38385.264211,852,31014.5379161,4000.1980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69,664,38385.449411,701,31014.3527161,4000.1980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29,517,37270.21138,865,21021.08723,658,2008.7016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4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9,347,70143.97808,081,51038.02103,826,20018.0011
7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8,732,00141.08138,865,21041.70803,658,20017.2107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1-7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其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其中应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已单独计票并披露表决结果;其中议案7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所涉及的回避表决的股东昆明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他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认定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无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彭程律师、李鼎基律师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