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毅达: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查股网  2024-10-30  中毅达(600610)公司公告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于2024年10月25日、10月28日和10月2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询问公司控股股东信达证券-兴业银行-信达兴融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兴融4号资管计划”)及其管理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相关风险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A股股票于2024年10月25日、10月28日和10月2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08.21万元(未经审计),较上年同期-5,028.62万元实现减亏。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兴融4号资管计划及其管理人信达证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披露的《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公告涉及的股份发行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核实,公司目前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管理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A股股票于2024年10月25日、10月28日和10月2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股价波动幅度较大。截至2024年10月28日,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相关数据显示,公司市净率为254.21,公司所处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市净率为1.97,公司市净率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敬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二)商誉减值风险

公司收购赤峰瑞阳形成较大金额的商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上述商誉需要在未来每个会计年度末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公司2023年发生商誉减值损失4,998.67万元,如果未来赤峰瑞阳所处行业经营情况的不利情况未得到扭转,或者赤峰瑞阳的经营状况、盈利能力没有达到预期,则可能存在继续计提商誉减值的风险。

(三)长期无法分红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法定公积金,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余额(母公司口径)为-2,073,476,807.58元。公司实现的利润将优先用于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直至公司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因此,未能完成弥补亏损前,公司存在长期无法进行现金分红的风险。

四、 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