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交通:关于为董监高投保责任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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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董监高投保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职能,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针对本事项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董监高投保责任险的议案》,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人民币10,000万元/年
4、保险费用:人民币55万元/年
5、保险期限:12个月,年度保险期满可继续采购、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个人主体;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变化,
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险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在今后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决策。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险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责任人员履行职责,为公司的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该议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全体独立董事回避表决,并一致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为董监高投保责任险是为了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职能。该议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