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交通: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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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3年7月25日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4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为7名,实到7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临2023-039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司3名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意:7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临2023-039《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司3名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意:7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备案文件:《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上网文件:《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8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