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交通: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1-06  大众交通(600611)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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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5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为7名,实到7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暨终止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临2024-002《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2022年10月20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截止2023年12月14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本公司87,976,193股股票已经全部减持完毕。

2023年12月26 日,经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

根据《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且员工持股计划资产依照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即可终止。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对员工持股计划资产进行清算,在终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在依法扣除相关税

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同意:3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董事杨国平先生、梁嘉玮先生、张静女士、赵思渊女士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为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