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凤祥: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上海老凤祥有限公司部分非国有股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进展公告
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上海老凤祥有限公司部分非国
有股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明珠”)拟以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受让央地融合(上海)工艺美术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工艺美术基金”)持有的上海老凤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凤祥有限”)部分非国有股股权。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第一铅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铅笔”)放弃上述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受东方明珠委托,对老凤祥有限进行了资产评估。因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评估备案手续,因此当初股权转让双方约定,老凤祥有限资产评估值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确定后,双方将根据备案结果确定最终的股权转让价格以及股权转让比例,并签订最终的股权转让协议。有关详细内容,请参考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上海老凤祥有限公司部分非国有股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5)。
二、交易进展情况
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上海老凤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沪申威评报字(2023)第0284号],已经上海市宣传文化系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根据备案结果,老凤祥有限全部股权评估值为人民币20,442,000,000.00元。
2023年9月11日,东方明珠与工美基金、老凤祥有限共同签署了《央地融合(上海)工艺美术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老凤祥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东方明珠以现金人民币498,784,800.00元购买工美基金所持有的老凤祥有限2.44%的股权。有关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定义和解释
目标公司:上海老凤祥有限公司
转让方:央地融合(上海)工艺美术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受让方: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目标股权:指转让方在本次交易中向受让方转让之目标公司2.44%的股权。
(二)交易概述
在符合本协议规定的相关条款和条件的前提下,以协议转让方式由受让方以现金人民币498,784,800.00元购买转让方持有的目标公司2.44%的股权。
(三)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
各方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交易的股权转让价款为498,784,8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亿玖仟捌佰柒拾捌万肆仟捌佰元整)。
除非受让方另行书面同意,目标公司应在股权转让价款全部支付完毕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配合启动本次交易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具体股东变更登记完成时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际办理时间为准。受让方应在合理范围内予以全力配合。
(四)交割后事项
自交割日起,受让方实际行使作为目标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
目标公司确认,受让方自交割日起有权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目标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的利润及分红、分担风险及亏损。
转让方确认,目标公司于本协议签署后、交割日前如向转让方基于2023年1月1日起的利润分红的,则该等分红应归属于受让方,转让方实际取得该等分红的,受让方可于股权转让价款中作出相应扣除或由转让方于交割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另行支付。交割日后,目标公司如向转让方基于2023年1月1日起的
利润分红的,转让方应于取得该等分红之日将全部款项支付至相应受让方。
有关股权转让当事方将根据交易进展的情况,办理有关工商变更手续。公司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披露相关的进展情况。特此公告。
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3日
报备文件:
1、《央地融合(上海)工艺美术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老凤祥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