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华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重整进展的公告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重整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2022年11月21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五中院”)裁定批准了包括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鑫控股”)在内的隆鑫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以下简称“隆鑫系十三家公司”或“重整主体”)的《隆鑫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执行期为2022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1日。
? 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21日期间,隆鑫系十三家公司重整管理人账户未收到重整投资人支付的投资款项,即截至目前,尚未收到合伙人基金投资款。同时,在此期间未新增现金债权清偿,截至2023年11月21日,现金债权已清偿金额仍为1,632,575,397.68元,占现金清偿债权总额的16.59%。
? 经重整主体申请,重庆五中院于2023年11月20日作出(2022)渝05破76号之五民事裁定,批准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六个月(至2024年5月21日)。
? 重整计划虽然经重庆五中院裁定批准延长执行期六个月,但仍存在延长执行期后重整计划不能实施完成的风险。若重整计划实施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如不能,则公司控股股东存在被破产清算的风险。即隆鑫系十三家公司破产重整是否成功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控股股东重整事项概述
2022年1月30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五中院”)作出(2021)渝05破申665号-677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隆鑫系十三家公司破产重整申请。2022年11月21日,重庆五中院裁定批准了《隆鑫集团有限公司
等十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并终止隆鑫系十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程序。
重整计划执行期为一年。
(公司控股股东重整具体进展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编号为临2021-59、临2021-65、临2022-06、临2022-51、临2022-74、临2022-75、临2022-77、临2022-78、临2023-28、临2023-35、临2023-43、临2023-51等公告)
二、控股股东重整事项最新进展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隆鑫控股发来的《告知函》,函件主要内容如下:
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21日期间,隆鑫系十三家企业重整管理人账户未收到重整投资人支付的投资款项,即截至目前,尚未收到合伙人基金投资款。同时,在此期间未新增现金债权清偿,截至2023年11月21日,现金债权已清偿金额仍为1,632,575,397.68元,占现金清偿债权总额的16.59%。
隆鑫系十三家企业认为未能如期执行完毕《重整计划》,系由于重整投资资金未能如期筹措完毕,故向重庆五中院申请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限。2023年11月20日,重庆五中院作出(2022)渝05破76号之五民事裁定,批准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六个月(至2024年5月21日)。
根据管理人向我司介绍,在重整计划延期期间,管理人将在债权人委员会监督下,积极组织、协调成立重整投资团,完成重整投资,监督隆鑫系十三家企业执行重整计划。同时,在延期期间,管理人将依法监督隆鑫系十三家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监督公章使用、合同签订、款项支付等经营事项。
三、对公司影响及相关风险提示
1、根据公开信息查询,截至目前,“鑫隆鑫投资”和“欣隆鑫实业”已完
成注册登记,实际出资金额均为0元,“欣隆鑫新能”尚未完成注册登记。鉴于“鑫隆鑫投资”的出资人以及各出资人的权益仍存在发生变化的可能性,目前仍不能确定公司未来的实际控制人情况。
2、公司控股股东破产重整计划未能如期完成,经重整主体申请,重庆五中院已裁定批准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六个月(至2024年5月21日)。重整计划虽然经重庆五中院裁定批准延长执行期六个月,但仍存在延长执行期后重整计划不能实施完成的风险。若重整计划实施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如不能,则公司控股股东存在被破产清算的风险。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隆鑫控股持有公司股份62,901,231股,占公司总股本33.45%,其中累计质押62,370,000股,占隆鑫控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
99.16%,占公司总股本33.17%,累计被冻结62,901,231股,占隆鑫控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100%,占公司总股本33.45%%,其中轮候冻结62,901,231股,占公司总股本33.45%。
4、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组织机构、财务等方面与隆鑫控股保持相互独立。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控股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或为控股股东提供违规担保等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5、公司作为重整主体旗下重要资产,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重整事项的最新进展,积极与控股股东、重整投资人等各方保持密切沟通,并根据隆鑫控股、重整投资人提供的重整准确信息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