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华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股网  2024-04-27  丰华股份(600615)公司公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人员信息: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为27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141人。

业务信息: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38,862.04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88家,主要涉及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12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及专项

审核报告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5万元,营业收入扣除专项审核报告5万元,聘请费用合计70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营业收入扣除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经审计,大华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华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治理层进行了沟通。经评估后认为,大华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其履职过程保持了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了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大华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4月13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1月24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现场+视频的方式与年审会计师及项目经理沟通2023年年报审计情况。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大华所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汇报,如会

计实务重大方面的质量、审计中出现的重大事项、关键审计事项等。审计委员会就收入的确认、重大合同、审计报告的出具等事项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并对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4年4月1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以现场+视频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