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华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票解除质押的公告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票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谢显及其一致行动人之一董优群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于2023年3月31日将其持有的3,217,445股丰华股份股票质押给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票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2)。
公司近日收到谢显及其一致行动人的邮件通知,董优群就此前向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质押的3,217,445股股票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本次解除质押股票未用于后续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董优群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股) | 3,217,445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100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71 |
解除质押时间 | 2025年1月3日、2025年1月20日 |
持股数量 | 3,217,445 |
持股比例 | 1.71 |
剩余被质押数量(股) | 0 |
剩余被质押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0 |
剩余被质押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0 |
特此公告。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