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枫酒业:2023年半年度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31  金枫酒业(600616)公司公告

公司代码:600616 公司简称:金枫酒业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未出席董事姓名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被委托人姓名
董事吴杰公务崔澦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金枫酒业600616第一食品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张黎云刘启超
电话(021)58352625 (021)50812727*908(021)58352625 (021)50812727*908
办公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宁夏路777号 (海棠大厦内)上海市普陀区宁夏路777号 (海棠大厦内)
电子信箱lily@jinfengwine.comlqc@jinfengwine.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2,282,644,101.552,260,193,684.140.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006,544,870.301,908,558,815.085.13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201,105,582.16231,762,954.13-13.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7,516,639.32-19,903,561.94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7,937,629.35-21,529,597.96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2,284,508.89-22,151,392.89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00-1.04增加7.04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8-0.03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8-0.03不适用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1、本报告期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亏转盈,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四川中路房屋征收补偿款20,016.58万元,相关收益确认为资产处置收益及其他收益。

2、上半年因经济复苏和居民消费意愿不及预期,市场需求尚未完全恢复,本期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13.23%。

3、因收入减少,导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同比减少640.8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5,013.31万元。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62,67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34.88233,352,334.000
众合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众合信信盈量化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7311,581,800.000未知
牛桂兰境内自然人1.711,360,000.000未知
顾鹤富境内自然人1.28,032,750.000
上海捷强烟草糖酒(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117,420,312.000
中食发(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966,401,07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中证酒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875,828,810.000未知
张民选境内自然人0.85,360,000.000未知
上海益民食品一厂(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533,519,289.000
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523,512,231.000未知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前十名股东中,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为上海捷强烟草糖酒(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益民食品一厂(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同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二者为一致行动人。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本公司不详。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