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枫酒业: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11-23  金枫酒业(600616)公司公告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2日在公司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董事吴杰先生因另有公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特委托董事邓含女士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监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祝勇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进行如下调整: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由祝勇先生、徐莉莉女士、周颖女士、姚岳绒女士、魏春燕女士组成,祝勇先生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魏春燕女士、周颖女士、姚岳绒女士、邓含女士、吴杰先生组成,魏春燕女士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由周颖女士、姚岳绒女士、魏春燕女士、崔澦女士、吴杰先生组成,周颖女士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姚岳绒女士、魏春燕女士、周颖女士、祝勇先生、邓含女士组成,姚岳绒女士任主任委员。

调整后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期不变,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二、《金枫酒业关于向控股子公司绍兴白塔酿酒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1月通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向控股子公司绍兴白塔酿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白塔”)提供人民币5,100万元委托贷款, 绍兴白塔于2024年6月归还200万元,现余额4,900万元即将到期。

为确保绍兴白塔持续经营,降低财务成本,经研究本次对其继续提供不超过4,90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期限为不超过1年,贷款利率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新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委托贷款手续费由金枫酒业及绍兴白塔各承担50%。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负责办理委托贷款相关工作。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支持其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能够定期跟踪绍兴白塔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能够较好地控制委托贷款风险。

鉴于绍兴白塔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切实控制资金风险,维护股东利益,股东自然人许建林就本次委托贷款书面承诺本人以现持有的绍兴白塔40%股权质押于金枫酒业。

(详见刊登于2024年11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绍兴白塔酿酒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