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能源: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B股 编号:2023-002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协议双方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中国石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天然气公司”)的前期合作意向协议。该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后续还需在此基础上签订合作协议,协议的履行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对公司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石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97668878M
成立时间:2009年12月1日
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甲67号1号楼6层
法定代表人:段彦修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经营范围:天然气项目投资;天然气储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销售建筑材料。(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中石化天然气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所控制企业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2023年2月24日,公司与中石化天然气公司在北京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审批或备案程序,以及尚待满足的条件。本次签订的是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框架性约定,不涉及具体的交易金额与交易事项,无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也无需进行审批与备案。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中国石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中石化天然气公司和国新能源拟立足国家和山西省“十四五”规划体系,充分发挥双方在上市公司治理、资本运营、资源供应、管网输配、储气调峰、煤层气开采、市场开发、新能源拓展等方面优势,就公司治理、业务开拓、产业推动等多个领域开展战略合作,共同助力山西省能源革命综合改革,加快促进山西及周边省份煤层气资源高效利用,纵深推进山西“双碳”建设目标,实现战略协同、合作共赢目标。经友好协商,双方本着诚信合作,效益共享的原则,达成本协议如下:
(一)合作原则
按照“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相互支持、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双方进一步围绕资源开发利用,管网及储气设施建设,燃气市场销售,新能源、氢能及综合能源等新业务领域拓展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合作,推动燃气产业高质量发展。同时,双方将充分利用各自优势,在历史合作基础上,积极寻求合作机会,探索合作新模式。
(二)合作内容
1、资源开发利用方面
(1)按照国家发改委有关天然气中长期合同的要求,双方应以燃气保供和能源保供为抓手,切实保障天然气持续安全平稳供应。中石化天然气公司将在统筹平衡天然气资源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山西省天然气合同量和供气量,加大支持山西燃气保供和民生保障需求气量,调峰资源优先保障山西。预计到十四五末在山西供应天然气达15亿立方米以上。(具体以年度经营合同为准)
(2)双方在国家过境干线天然气资源利用、山西省内煤成气资源开发利用方面深化合作,进一步丰富资源供应渠道、探索多种合作模式,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2、管网建设方面
双方以山西省构建全省“一张网”的管网格局为契机,加强管网互联互通建设,由甲方协调国家管网,在过境国家干线及榆济管线上优先向乙方所属公司开口,共同筹划完善管网布局。
3、储气设施建设方面
双方共同深入探讨建设及运营、共用储气设施,利用双方调峰设施、资源、管网、市场等方面的互补优势,提升资源保障能力,提高储气周转率和储气服务水平。
4、市场开拓方面
优化双方在天然气领域省内外的布局,拓宽经营天然气渠道,延长销售、经营、代输、代储、代加工等产业链条,共同推动双方及合资公司的市场拓展和用户开发。
5、新能源拓展方面
双方聚焦“双碳”战略目标和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立足山西煤、电、地热、甲醇等资源优势,进一步探索煤层气与风电、光伏、氢能等源网荷储一体化融合发展方向。并以双方既有及规划加气站、加油站等设施为基础,探索增量配电网、
微能网、油气电综合能源服务站及增值业务。
(三)其他
1、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双方进行长期合作的依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可在本协议签订后逐步就具体合作内容进行协商、讨论,并最终签订有关项目的合作协议。
2、双方签署本协议进行战略合作后,一方以对外合作方式在山西区域开展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相关业务时,应优先征求另一方意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与本协议另一方进行合作。
3、双方之间的合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方式、共同投资设立公司、对对方持股公司进行股权投资等多种方式,最终由双方根据合作项目的具体情况商定合作方式。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的开展,有利于完善公司产供储销体系,增强资源安全保障能力,促进公司燃气业务的发展,并进一步延伸公司产业链条和业务领域,提升整体市场竞争力。
四、重大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各方的前期合作意向协议,该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后续还需在此基础上签订合作协议,协议的履行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对公司的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