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能源:关于关联方暂缓收购公司下属子公司资产的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方暂缓收购公司下属子公司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山西华新城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城燃”)收到太原煤炭气化(集团)临汾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汾燃气”)出具的《关于暂缓收购临汾市城燃天然气有限公司35%股权的函》,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原对外出售资产概述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拟转让临汾市城燃天然气有限公司35%股权至太原煤炭气化(集团)临汾燃气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下属公司华新城燃转让临汾市城燃天然气有限公司35%股权至临汾燃气。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向关联方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45)。
二、本次关联方暂缓收购的事项说明
近日,华新城燃收到临汾燃气出具的《关于暂缓收购临汾市城燃天然气有限公司35%股权的函》,因临汾燃气资金筹措压力较大等原因,经审慎考虑,暂缓此次股权收购行为。
截至公告日,华新城燃未与临汾燃气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暂缓本次股权收购后,临汾燃气仍将继续筹措资金积极推进此收购事项,并将针对临汾区域的城燃业务与公司持续开展深层次合作沟通和交流。
三、本次暂缓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公告日,华新城燃未与临汾燃气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临汾燃气因其
资金筹措压力较大等原因,经审慎考虑,暂缓此次股权收购行为,各方均不涉及因违反《股权转让协议》而需对收购事项的暂缓承担赔偿及法律责任的情形,临汾市城燃天然气有限公司目前经营正常,本次暂缓不会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华新城燃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临汾燃气仍将继续筹措资金积极推进此收购事项。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