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能源: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http://ddx.gubit.cn  2023-08-30  国新能源(600617)公司公告

公司代码:600617 公司简称:国新能源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国新能源600617
B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国新B股900913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张帆张载锡
电话0351—29816170351—2981617
办公地址山西示范区中心街6号山西示范区中心街6号
电子信箱zhangfan600617@163.comzhangzaixi600617@163.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后调整前
总资产29,277,794,046.6831,100,629,350.3031,084,376,229.98-5.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709,669,720.423,643,864,440.483,643,864,440.481.81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调整后调整前
营业收入8,602,820,586.087,861,580,751.227,861,580,751.229.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50,749,317.9883,201,452.6483,201,452.64-39.00
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1,881,378.53-57,863,199.73-57,863,199.73-58.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88,809,421.561,302,678,894.031,302,678,894.03-8.7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82.282.28减少0.9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40.060.06-33.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40.060.06-33.33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55,266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46.18636,416,526293,330,4340
太原市宏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9.21126,868,47000
海南靖戈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靖戈共赢尊享十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0614,560,00000
横琴广金美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金美好薛定谔十八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9613,260,00000
卢文星境内自然人0.7310,109,88000
郭紫艳境内自然人0.699,500,00000
李金琛境内自然人0.587,930,00000
张建春境内自然人0.496,800,00000
周军广境内自然人0.456,210,44600
高风坤境内自然人0.456,206,7000质押5,55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余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未知上述其余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简称代码发行日到期日债券余额利率(%)
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19晋天然气MTN002101901418.IB2019-10-232024-10-23500,000,000.005.14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指标报告期末上年末
资产负债率85.9286.79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2.432.20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