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能源: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9-27  国新能源(600617)公司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军先生提议,于2024年9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此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9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会议由董事长刘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议案: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乔志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因工作原因,许瑞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现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乔志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一致。

乔志龙先生个人简历如下:

乔志龙,男,1976年1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政工师。历任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朔州区域管理委员会党总支书记、主任,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

党委委员,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同辉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董事,山西华新同辉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山西华新同辉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执行董事。

乔志龙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乔志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