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能源: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第十届监事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由全体监事提议于2024年9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9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经全体监事同意由任晶晶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4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4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推荐苏贵春先生为公司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工作原因,朱云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对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苏贵春先生为公司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监事会对该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认为其具备监事任职资格,且其本人同意担任公司非职工监事,监事会同意推荐苏贵春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十届监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苏贵春先生个人简历如下:
苏贵春,男,1970年10月生,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经济师、工程师。
历任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西国新煤焦销售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山西华新煤焦销售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董事长。苏贵春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贵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时间公司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