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立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查股网  2024-04-30  海立股份(600619)公司公告

公司代码:600619 900910 公司简称:海立股份 海立B股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上海海立电器有限公司、海立马瑞利控股有限公司、杭州富生电器有限公司、上海海立特种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安徽海立精密铸造有限公司、上海海立睿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海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海立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芜湖海立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海立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芜湖海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87.08%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85.8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结构、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管理、采购业务、存货管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管理、存货管理、固定资产、全面预算。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控制度汇编,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可能或导致错报金额占税前利润的7.5%(不含)以上可能或导致错报金额占税前利润的3.75%(不含)-7.5%(含)可能或导致错报金额占税前利润的3.75%(含)以下

说明: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具有以下任一情况: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2、非正常情况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3、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依据定量标准认定的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4、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具有以下任一情况:1、公司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2、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依据定量标准认定的重要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可能或导致直接损失金额占税前利润的7.5%(不含)以上可能或导致直接损失金额占税前利润的3.75%(不含)-7.5%(含)可能或导致直接损失金额占税前利润的3.75%(含)以下

说明: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具有以下任一情况:1、可能导致公司主要业务能力丧失,危及公司持续经营;2、可能严重损害与大客户或潜在大客户的关系,造成高投诉率或客户大量流失;3、负面消息在全国各地流传,对企业声誉造成重大损害。
重要缺陷具有以下任一情况:1、可能导致公司多项业务经营活动运转不畅,但不会危及公司持续经营;2、可能损害与一般客户的关系,造成一定数量的投诉率或客户的流失;3、负面消息在某区域流传,对企业声誉造成中等损害。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可能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设有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双重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更正行动,使风险可控,对公司财务报告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可能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设有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双重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更正行动,使风险可控,对公司非财务报告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公司试点建设授权管理体系,厘清各级、各部门和母子公司职责授权,通过职责明晰强化预算管控,同时将财务管控嵌入全业务流程,进一步加强经济业务风险管理,提升内部管控。在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中,大力推进海立马瑞利控股有限公司海外区内控评价,对海立马瑞利控股有限公司日本公司和岩手公司实施内控评价抽查,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提出改进意见。2024年将进一步推进授权管理体系在集团范围内全面落实落地,持续完善制度体系,优化风险管理工作,关注由于业务发展带来的内部控制提升要求,以风险防范为导向,推动内部控制和经营管控不断完善。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董鑑华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