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立股份: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立股份”或“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年3月 21日在公司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有利于发挥公司对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放弃上海海立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
并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