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宸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对所有议案进行了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10。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