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宸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天宸股份证券代码:600620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清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清哲和融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元帅庙后88号228室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8号黄龙时代广场A1505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
签署日期:2023年10月2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宸股份”或“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 | 指 | 杭州清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上海市天宸股份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上市公司、天宸股份 | 指 |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杭州清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 杭州清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元帅庙后88号228室 |
法定代表人 | 张天逸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08MA27W7A20L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经营期限 | 2015年11月5日 至 长期 |
经营范围 | 服务,投资管理,受托企业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8号黄龙时代广场A1505 |
联系电话 | 13716993182 |
2、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张天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男 | 中国 | 北京市 | 无 |
杨柳 | 监事、副总经理 | 女 | 中国 | 浙江省杭州市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在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3、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杨柳 | 500 | 50% |
张天逸 | 400 | 40% |
瞿庆海 | 100 | 10% |
(二)、本次权益变动出资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由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清哲和融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出资,基金的资产均由信息披露义务人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所募集。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清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清哲和融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认可公司转型投资价值,看好公司发展前景,对公司未来充满信心,决定对上市公司进行长期投资。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看好公司未来的长期发展前景,享受企业转型的价值红利,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公司股票,计划增持股份不低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
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清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的清哲和融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2,795,811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4.78%。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清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的清哲和融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34,342,311股上市公司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00%。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清哲和融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32,795,811 | 4.78 | 34,342,311 | 5.00 |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2023年10月2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天宸股份1,546,500股,占总股本的0.22%。增持后累计持有上市公司34,342,3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00%。
三、资金来源情况说明
本次增持天宸股份的资金来源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募集管理的私募基金。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标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买入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股份变动性质 | 种类 | 交易时间 | 交易价格区间 (元/股) | 交易数量(股) |
增持 | 流通股 | 2023年4月 | 12.5~13.4 | 1,607,100 |
减持 | 流通股 | 2023年6月 | 12.08 | 3,920 |
增持 | 流通股 | 2023年7月 | 12.22~12.59 | 4,126,740 |
增持 | 流通股 | 2023年8月 | 11.13~11.35 | 3,662,643 |
增持 | 流通股 | 2023年9月 | 11.31~11.64 | 5,366,814 |
增持 | 流通股 | 2023年10月 | 11.95~12.56 | 11,100,757 |
增持 | 流通股 | 2023年10月 | 12.43~12.57 | 1,546,500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 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8号29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及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清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3年10月23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8号29楼 |
股票简称 | 天宸股份 | 股票代码 | 600620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杭州清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元帅庙后88号228室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 持股人发生变 化口 | 有无一致行动 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32,795,811股 持股比例:4.78%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普通股 变动数量:1,546,500股 变动比例:0.22% 变动后持股数量:34,342,311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5.00%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3年10月20日 方式:通过二级市场增持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 | □是□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清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