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宸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26  天宸股份(600620)公司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公司股票于2023年10月23日、10月24日、10月2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书面问询确认,除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3年10月23日、10月24日、10月2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经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正常,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

2、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证,并经其书面回函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了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3、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现涉及本公司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等情况。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49)及相关《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外,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3年10月23日、10月24日、10月25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经营正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