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宸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5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天宸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宸健康”或“子公司”)为满足“天宸健康城”东地块1B项目的开发建设所需,拟向银行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房地产开发贷款授信,并将其持有的相关自有资产抵押给授信银行机构。最终的房地产开发贷款授信额度及期限将以天宸健康实际与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公司拟为上述贷款授信额度的融资本息及相关费用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担保合同有效期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该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
公司为天宸健康的融资提供担保,有助于其推进土地开发进程,加强土地开发的资金保障。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及时掌握被担保人的资信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其有实质控制力,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14。
2、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定于2024年5月31日下午14:30召开,会议的相关事宜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筹办。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15。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