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鑫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关于调整组织架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0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