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鑫股份: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同意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的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
同意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鑫证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636号),现将有关批复事项公告如下:
一、同意华鑫证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一年期以上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不超过50亿元,本次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面值余额不超过16亿元。
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华鑫证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以分期发行公司债券。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华鑫证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华鑫证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