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嘉宝:关于控股子公司光控安石(上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2  光大嘉宝(60062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编号:临2023-016债券代码:137796 债券简称:22嘉宝01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光控安石(上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收到法院一审判决书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控股子公司光控安石(上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控安石商管”)为原告和被告。

? 涉案的金额:一审判决光控安石商管支付解约赔偿金20,000,000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截至本次公告日,上述一审判决书尚未生效,光控安石商管将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因公司间接持有光控安石商管51%股权,公司已在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中计提预计负债2,019.69万元,对应减少2022年度归属于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772.53万元。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实际影响以后续生效的法律文书为准。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因光控安石商管与河南爱购大乐城项目业主方郑州中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置业”)就签署的《关于郑州大乐城项目的委托管理合同》(以下简称“《委托管理合同》”)项下的履约事宜

发生争议,光控安石商管于2022年9月23日向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郑州管城法院”)提起诉讼。光控安石商管(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确认光控安石商管、中诚置业(被告一)、河南爱购大乐城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被告二,以下简称“爱购公司郑州分公司”)签署的《委托管理合同》已于2022年8月2日解除。2、确认光控安石商管、中诚置业、爱购公司郑州分公司、河南爱购大乐城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被告三,以下简称“爱购公司”)签署的《关于郑州大乐城开票事宜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开票事宜补充协议》”)已于2022年8月2日解除。3、判令中诚置业、爱购公司郑州分公司、爱购公司向光控安石商管支付解约赔偿金20,000,000元。4、案件受理费等全部诉讼费用由中诚置业、爱购公司郑州分公司、爱购公司承担。中诚置业于2022年10月17日向郑州管城法院提起诉讼,光控安石商管为被告,爱购公司郑州分公司为第三人。中诚置业(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确认光控安石商管单方解除双方签订的《委托管理合同》的通知无效,并判令光控安石商管依法继续履行上述合同;2、由光控安石商管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

此后,中诚置业于2023年2月9日向郑州管城法院提出了变更诉讼请求,变更后的诉讼请求为:1、确认光控安石商管于2022年8月1日向中诚置业、爱购公司、爱购公司郑州分公司发出的《合同解除通知》不发生法律效力;2、判令解除各方签署的《委托管理合同》;判令解除《开票事宜补充协议》;3、判令光控安石商管向中诚置业补足《委托管理合同》约定的保底营业净收入并计算保底营业净收入的差额至法院判生效之日止(截至2022年12月31日暂计13,000,000元,最终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并支付保底营业净收入差额的利息(2023年2月1日之前的利息为62129.17元,2023年2月1日之后

的利息暂以13,000,000元为基数,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为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4、判令光控安石商管向中诚置业支付解约赔偿金20,000,000元;5、判令光控安石商管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保全费用、保函费用。

二、诉讼判决情况

在郑州管城法院受理上述两个案件后,认为两个案件符合合并审理的条件,将两案合并审理,并于2023年2月21日对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光控安石商管于2023年4月20日收到了郑州管城法院作出的(2022)豫0104 民初1317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光控安石商管2022年8月2日向中诚置业、爱购公司、爱购公司郑州分公司发送的《解除合同通知》不发生解除合同的效力;2、光控安石商管、中诚置业、爱购公司郑州分公司2021年4月16日签订的《委托管理合同》于2022年11月7日解除;3、光控安石商管、中诚置业、爱购公司、爱购公司郑州分公司2021年5月12日签订的《开票事宜的补充协议》于2022年11月7日解除;4、光控安石商管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中诚置业、爱购公司、爱购公司郑州分公司支付解约赔偿金20,000,000元;5、驳回中诚置业、爱购公司、爱购公司郑州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6、驳回光控安石商管的诉讼请求。光控安石商管将在法定期限内向郑州管城法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次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截至本次公告日,上述一审判决书尚未生效,光控安石商管将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因公司间接持有光控安石商管51%股权,公司已在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中计提预计负债2,019.69万元,对应减少2022年度归属于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772.53万元。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实际影响以后续生效的法律文书为准。

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本次公告的诉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案件的进展情况,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