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嘉宝:关于对公司向上东公园里项目提供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的进展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向上东公园里项目提供的
财务资助进行展期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5月22日,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向上东公园里项目提供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的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2023-017号、2023-023号、2023-033号公告。
根据该次股东大会决议精神,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与上海安曼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即展期协议)。该协议项下的借款本金为5,000万元,借款到期日不晚于2025年6月30日,最终以公司另行发送的书面通知中载明的日期为准,展期期间的借款年利率为6.5%。具体内容以展期协议为准。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