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嘉宝: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0月19日上午以“现场+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在嘉定新城大厦(上海市嘉定区依玛路333弄1-6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明翱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对公司接受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明翱先生、钱明先生、陈宏飞先生、岳彩轩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3-060号公告。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拟注册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3-061号公告。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3-061号公告。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聘任金红女士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裁陈宏飞先生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决议,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基础上,聘任公司现任财务负责人金红女士兼任公司副总裁,聘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金红女士的基本情况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均对本议案投了赞成票,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聘任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2)经审查,金红女士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任职资格;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3)同意聘任金红女士为公司副总裁。
五、《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3-062号公告。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三年十月二十日
金红女士基本情况
金 红,女,197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会计师。现任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财务负责人;全资子公司上海嘉宝神马房地产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曾任上海嘉宏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会计部副经理和经理等职。
金红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金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