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嘉宝: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2月12日上午以“现场+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在嘉定新城大厦(上海市嘉定区依玛路333弄1-6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明翱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拟与政府就嘉罗公路1385号部分物业签署征收补偿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3-070号公告。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3-071号公告。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3-072号公告。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0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