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嘉宝:关于对公司接受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暨构成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01-20  光大嘉宝(600622)公司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接受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

暨构成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1月18日,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接受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2024-004号、2024-005号公告。

根据该次董事会决议精神,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与光大控股(江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控江苏”)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三)》(即展期协议)。根据展期协议的约定,原协议项下未付借款本金9.5亿元的借款期限延长9个月,至2024年10月18日(简称“展期期间”)。展期期间内,展期本金余额的利率维持为6%/年。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展期协议相关事宜晚于原协议项下到期日即2024年1月18日的,在本次展期协议生效后,效力追溯至原协议项下到期日,在此期间不视为公司违约。若公司未按照展期协议约定按时支付/归还展期期间利息和/或本金的,公司除了须支付/归还展期期间应付未付的利息和/或本金外,光控江苏有权要求公司按照逾期的天数对逾期部分金额按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支付相应违约金。逾期后,除该等违约金外,展期期间应付未付的利息和/或本金不再产生利息。展期协议的生效条件为经双方加盖公章且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宜后生效。具体内容以《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三)》为准。

同日,公司与光控江苏、珠海安石宜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安石宜达”)签署了《有限合伙份额质押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对以公司已实缴出资并持有的珠海安石宜达13亿份有限合伙份额(对应实缴出资为13亿元,以下简称“目标份额”),为上述9.5亿元借款向光控江苏提供质押担保之事进行了约定。目标份额所担保范围为光控江苏向公司提供的9.5亿元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等。目标份额所担保的主债权到期时间调整为2024年10月18日。在《有限合伙份额质押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各方将相互配合办理完毕目标份额的质押变更登记相关手续。《有限合伙份额质押协议之补充协议(二)》自各方加盖公章且上述展期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以《有限合伙份额质押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为准。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