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嘉宝:关于对公司接受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暨构成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04-03  光大嘉宝(600622)公司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接受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

暨构成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关于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受光大控股(江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控江苏”)提供的9.5亿元财务资助展期,并以公司已实缴出资并持有的珠海安石宜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3亿份有限合伙份额(对应实缴出资为13亿元),为上述财务资助向光控江苏提供质押担保之事,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2024-004号、2024-005号、2024-007号和2024-012号公告。

受宏观市场变化及行业竞争加剧等原因影响,应光控江苏要求,根据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内部授权,经公司管理决策委员会决议,同意公司以公司持有的对并表企业重庆光控新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控新业”)的4.26亿元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应收账款债权(以下简称“应收账款”),为上述财务资助向光控江苏增加质押担保。

根据上述会议决议精神,公司于2024年4月2日与光控江苏、光控新业签署了《应收账款质押协议》。根据该协议,应收账款质押担保的范围为光控江苏向公司提供的9.5亿元借款本息余额,以及可能产生的一切罚息、违约金等、光控江苏为实现质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及律师费等)。除另有约定外,前述借款本息等偿付完毕,应收账款质押

权终止。各方确认,在该协议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各方将相互配合办理完毕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相关手续。该协议自各方加盖公章且上述财务资助对应的《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以《应收账款质押协议》为准。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