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嘉宝: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6月2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7月2日以通讯方式在嘉定新城大厦(上海市嘉定区依玛路333弄1-6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苏晓鹏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认真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朝天门项目对外融资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一)《同意朝天门项目对外融资》
表决结果:8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同意公司为朝天门项目对外融资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8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4-043号公告。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4-044号公告。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四年七月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