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仙B3:监事会主席任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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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任命公告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6月27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选举吉莉娜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任命吉莉娜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一致,自2023年6月27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 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免原因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6月27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选举吉莉娜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鉴于李萌女士到龄退休不再担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各项职责正常履行,2023年6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选举吉莉娜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自2023年6月27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告编号:2023-012
二、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免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与会监事签字确认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