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仙B3: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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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会换届的基本情况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张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苏雪明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谈思丽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夏暘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刘珏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公告编号:2024-005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本次会议召开10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实际参与表决董事5人。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换届是否涉及董秘变动:□是■否
(二)监事会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九次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吉莉娜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3年,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黄俊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3年,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司工会委员会《关于委派贺醇同志任公司第十一届职工监事的决定》提及,经公司工会委员会广泛听取意见,委派职工代表贺醇同志任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三年。经核查,贺醇同志符合任职资格要求,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
谈思丽女士简历
谈思丽,女,36岁,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曾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会管理总部综合计划部助理、战略规划员,现任任申万宏源证
公告编号:2024-005券有限公司计划财会管理总部综合计划部资深业务经理。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换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董事会关于董事会换届的决议;
(二)监事会关于监事会换届的决议;
(三)《关于委派贺醇同志任公司第十一届职工监事的决定》及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