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达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2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陕西北路670号沪纺大厦4楼会议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346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760,002,749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7.5435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长陆志军先生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董事曾玮因另有工作安排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独立董事史占中、郭辉因另有工作安排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顾羽因另有工作安排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骆琼琳出席会议、财务总监胡楠出席会议;副总经理朱逸华、技
术总监龚杜弟列席会议;副总经理万玉峰、张声明因另有工作安排未能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1-10月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23,171,730 | 86.7127 | 3,195,539 | 11.9583 | 355,150 | 1.3290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 当选 |
2.01 | 关于选举胡楠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 754,179,856 | 99.2338 | 是 |
2.02 | 关于选举董方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 754,016,924 | 99.2124 | 是 |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2024年1-10月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23,171,730 | 86.7127 | 3,195,539 | 11.9583 | 355,150 | 1.3290 |
2.01 | 关于选举胡楠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 20,899,526 | 78.2097 | ||||
2.02 | 关于选举董方 | 20,736,594 | 77.6000 |
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第1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上海申达(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520,514,373股)、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212,765,957股)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马敏英、桂逸尘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和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