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界:十一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一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会议于2023年7月14日(星期五)以书面、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3、本次会议于2023年7月19日(星期三)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4、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充分审议,一致审议通过:
1、审议并通过《关于更换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公司独立董事李志强先生连续任职满六年,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同时,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并选举了李建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现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推选独立董事李建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本次推选完成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设五名)
主任委员:陈 湧委 员:沈为民、强志雄、李苏粤、周 颖(独立董事)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设五名)
主任委员:章孝棠(独立董事)委 员:李苏粤、周 颖(独立董事)、李 建(独立董事)、何晓蕾
(三)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五名)
主任委员:李 建(独立董事)委 员:陈 湧、强志雄、章孝棠(独立董事)、周 颖(独立董事)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李蔚先生具备履行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现本次董事会同意聘任李蔚先生(简历附后)担任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本议案由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日
附:个人简介李蔚:男,1976年12月出生,民族:汉族 ;学历:在职大学;职称:中级经济师、高级营销师;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历任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新世界城五楼商场副经理,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四楼商场经理,新世界城总经理助理,新世界城副总经理、品牌招商部经理、市场营销部副经理兼二楼商场经理。现任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