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界: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周颖)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 周 颖女士
2024年度,本人(周颖)作为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界”或“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公司2024年度内召开的董事会及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基本履历情况
周 颖: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市场营销系、EMBA项目主任,EMBA 、MBA、高管培训项目《营销管理》课程教授,人民国货工程(人民日报数字传播)特聘专家。新世界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履职过程中,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新世界董事会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情况 | ||||||||
董事 姓名 | 是否 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 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周 颖 | 是 | 8 | 8 | 3 | 0 | 0 | 否 | 1 |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会议,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
席董事会的情况,对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讨论与审议,并发表了谨慎、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新世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 ||||||
董事 姓名 |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报告期内 召开次数 | 本年应参加会议次数 | 参加出席 次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缺席次数 |
周 颖 | 战略委员会 | 2 | 2 | 2 | 0 | 0 |
审计委员会 | 9 | 9 | 9 | 0 | 0 | |
提名委员会 | 2 | 2 | 2 | 0 | 0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2 | 2 | 2 | 0 | 0 |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2 | 2 | 2 | 0 | 0 |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9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对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表示赞成,未提出过异议。
3、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参与了公司所有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对所有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后,客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并对董事会所有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4、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5、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积极参与公司年度股东大会,解答投资者问题,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
与投资者间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6、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除参加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外,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还通过公司审计部门定期汇报审计工作情况、现场考察、电话、邮件、网站等多种途径全面了解、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财务管理、项目建设、内控规范体系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掌握公司动态,及时传导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主动提醒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就相关风险管控措施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7、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前,公司及时报送会议资料给董事审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向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经营动态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提出的问题,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与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全体独立董事恪守勤勉尽职的原则,充分发挥在经济、财务、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召开十一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十一届十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同意在日常经营中,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含子公司)与上海新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上海新丸商业运营有限公司、上海豪都大酒店有限公司等主体会发生采购、销售商品、消费卡结算、租赁生产、办公场所等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202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200万元。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事先了解了以上议案及相关资料,经仔细审阅,基于独立董事的判断立场,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关联董事依法回避了表决,且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2024年度上述关联交易相关议
案。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也未发生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本报告期,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参与审阅了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与公司的董事、高管和财务负责人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定期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同时,本人也与年度审计会计师、公司审计部就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进行了深入沟通和讨论,并提出建设性意见。本人认为公司内控制度规范、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的内控体系与相关制度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得到贯彻落实,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情况。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在执行完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公司原聘任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10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最长年限。2024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的十一届十九次董事会、2024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人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是一家实力较强、信誉良好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的十一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议案》,因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王文华女士即将到达退休年龄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余长炜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发生变更,围绕新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任职期限、专业背景、履职经历等内容进行审核,认为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提名方式、聘任程序合法合规。同时,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薪酬情况无异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新世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关注新世界信息披露工作,对新世界向外信息的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同时,对新世界管理和内控制度的执行、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进行了监督,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新世界董事会、高管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2025年的任期内,本人将继续诚信、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依规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文件,进一步加强同新世界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交流,进一步推进新世界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切切实实维护新世界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周 颖二零二五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