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建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3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九人,实际参加董事九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关于<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