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建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7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1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九人,实际参加董事九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成立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科技发展分公司的议案》
为了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优化研发平台体系,加大对基础性、前沿性、公共性技术研究,提高科研转化能力,实现集团高质量发展,特成立上海科技发展分公司。
表决情况: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关于公司部分内部管理机构和职能调整的议案》
为进一步强化公司总部战略决策、价值创造、风险管控功能,坚
持管办分离,结合安全、巡察对部门独立设置的相关要求,对综合办公室等4个部门进行了重组和调整,特拟定《关于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内部管理机构和职能调整的方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3.《关于<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经理人2022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及绩效年薪分配方案>的议案》根据《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经理人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了职业经理人2022年度业绩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拟定绩效年薪分配方案。
本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并由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关联董事沈立东回避表决。其余董事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4.《关于<华建集团企业技术标准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企业技术标准的管理,积极发挥标准在企业技术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上海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华建集团企业技术标准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