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建集团: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2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或“联合保荐机构”)作为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建集团”或“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或“联合保荐机构”)作为华建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以及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华建集团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1、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根据公司2016年8月25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813,517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27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79,999,989.59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163,207.35元及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人民币489,792.4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1,346,989.80元,其中,承销费用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直接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验资费用由公司另行支付。
最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后人民币271,399,989.80元,由海通证券于2017年3月8日汇入公司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营业部开立的人民币募集资金专项账户97990158000006806账号内。上述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3月9日出具众会字(2017)第2054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2、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根据上市公司2021年1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502号文核准,公司由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和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3,238,333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18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47,012,897.9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934,513.0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1,078,384.88元,其中,承销费用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直接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验资费用由公司另行支付。最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后人民币940,882,314.10元,由海通证券于2022年4月7日根据募集项目分别汇入如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银行名称 | 账 号 | 金额(人民币元)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 634830121 | 463,232,900.00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安支行 | 9550880025718100387 | 156,050,000.00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营业部 | 97990078801800003343 | 321,599,414.10 |
合 计 | 940,882,314.10 |
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8日出具众会字(2022)第03313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本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结余情况
1、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4年6月27日完成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29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编号:临2024-038)。
2、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本期数 |
募集资金总额 | 947,012,897.94 |
减:发行承销费用(含增值税额) | 6,130,583.84 |
募集资金实际收到的金额 | 940,882,314.10 |
加:以前年度募集资金活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31,600,460.67 |
加:以前年度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取得的利息 | - |
减:以前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补充流动资金) | 258,419,414.10 |
减:以前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 | 3,686,065.38 |
减:以前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收购上海房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100%股权) | 108,000,000.00 |
本年年初募集资金余额 | 602,377,295.29 |
加:募集资金活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10,281,733.81 |
加: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取得的利息 | - |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 | 130,059.0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612,528,970.10 |
项 目
项 目 | 本期数 |
募集资金净额 | 271,399,989.80 |
加:以前年度募集资金活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4,166,395.39 |
加:以前年度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取得的利息收入 | 19,096,516.70 |
加:归还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 270,000,000.00 |
减:以前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 | 231,376,622.75 |
减:以前年度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270,000,000.00 |
减:募集资金验资费用 | 53,000.00 |
本年年初募集资金余额 | 63,233,279.14 |
加:募集资金活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568,473.59 |
加: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取得的利息 | - |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 | - |
减: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63,801,752.73 |
截至2024年6月27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注 | 0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1、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募集资金2024年度管理及账户注销情况
根据公司于2017年3月17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第一营业部、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约定: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第一营业部开设的账号为97990158000006806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将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用于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根据2017年8月29日公司九届二十次董事会及2017年9月28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新增华建数创(上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建数创”)为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意公司以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项下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8,940万元对华建数创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华建数创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据此,公司、华建数创于2017年10月27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第一营业部、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约定华建数创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第一营业部开设的账号为97990078801500000123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根据2019年9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2019年10月11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置换部分募集资金以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由于子公司华建数创于2019年
引入外部战略投资者进行了混合所有制改革,已实现由主要服务于集团内部的全资子公司向独立面向市场的经营实体的转型,不再适宜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鉴于此,公司以自有资金置换原以增资款形式拨付给华建数创的募集资金人民币89,400,000.00元及其相应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人民币3,800,157.59元,并于2019年10月18日完成该项置换工作后将华建数创原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第一营业部开设的账号为97990078801500000123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注销。
根据2024年3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2024年4月26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于6月27日将节余募集资金63,801,752.73元(含利息)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将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第一营业部开设的账号为97990158000006806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注销。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倶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报告期内各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各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2024年度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进行集中管理和使用,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十届第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及本次发行联合保荐机构海通证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合称“各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在各开户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22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院”)和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院”)分别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营业部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5月27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22-05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下属华东院和上海院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华东院增资人民币2,500万元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上海院增资人民币1,800万元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5月27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向下属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编号:临2022-054)。
2022年5月30日,公司、华东院及本次发行联合保荐机构海通证券、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上海院及本次发行联合保荐机构海通证券、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营业部签署了《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倶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报告期内各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6月1日、6月2日,公司分别完成了以募集资金对华东院增资人民币2,500万元、对上海院增资人民币1,800万元。
2022年12月23日,根据《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规定,在董事长授权范围内出具《关于华东院深圳二总部以及上海院新设海南子公司“种树计划”项目的决定》(华建董字(2022)第58号),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华东院增资2,000万元,并于2023年2月23日完成以募集资金对华东院增资人民币2,000万元。
2023年8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2023年9月15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对全国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部分用途进行了变更。后续公司分别使用
自有资金置换上海院1,587万元、华东院3,990.14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中的增资资金,合计5,577.1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均已返回华建集团名下募集资金账户中。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华东院和上海院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期末余额 |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 634830121 | 373,548,894.10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安支行 | 9550880025718100387 | 165,399,114.56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营业部 | 97990078801800003343 | 67,976,211.64 | |
华东院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 635249234 | 3,423,527.77 |
上海院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营业部 | 97990078801700003356 | 2,181,222.03 |
合 计 | 612,528,970.10 |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2017年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1”。
2、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2022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现金管理情况
1、2017年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根据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募投项目的资金正常使用及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本次对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2024年度,公司未针对2017年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根据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根据2022年募集资金专项支出预算安排,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内,每月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2024年度,公司未针对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度,公司未使用2017年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和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七、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7年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2019年9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2019年10月11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置换部分募集资金以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认为“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旨在提高公司整体管理和设计能力,不对外产生收益,对公司整体业绩的提升作用在短期内较难显现。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的21,063万元变更为用于收购上海景域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域园林”)51%股权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置换部分募集资金以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8)。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公司募集资金总额27,134.70万元,其中6,071.70万元用于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21,063万元用于收购景域园林51%股权项目。详见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表-1”。
截至2024年6月27日止,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已按计划使用完毕并将部分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超额投入。收购景域园林51%股权项目根据股权收购协议之约定分4年逐笔拟支付股权转让款21,063万元,根据景域园林2021年、2022年业绩承诺以及商誉减值补偿约定、2022年应收账款回款情况,扣减景域园林累计应补偿的6,291.59万元,累计共支付14,771.4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景域园林业绩承诺期增加商誉补偿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8)。股权转让款支付进度如下:
序号 | 支付条件 | 支付比例 | 支付金额(元) | 实际支付时间 |
1 | 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15日内注 | 55.00% | 77,279,394.10 | 2019年11月29日 |
38,567,105.90 | 2020年1月8日 | |||
2 | 完成2020年业绩承诺后支付 | 8.00% | 16,850,400.00 | 2021年9月10日 |
3 | 完成2021年业绩承诺、商誉减值补偿后支付 | 8.00% | 15,017,200.00 | 2023年7月19日 |
4 | 完成2022年业绩承诺、商誉减值补偿后支付 | 9.00% | ||
5 | 2022年底前回收收购基准日应收账款净额>90%(全额支付) | 20.00% | ||
合计 | 100.00% | 147,714,100.00 |
注:第一笔股权转让款含代扣代缴景域园林原自然人股东的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因此实际款项支付分为两次,2019年11月29日股权转让款直接支付给自然人股东,2020
年1月8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至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
(二)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2023年8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2023年9月15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现实情况,在保证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整体思路和实施效果的前提下,通过审慎权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便利性因素和成本效益后,变更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10,800万元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协议收购上海市房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3-058)。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公司募集资金总额94,088.23万元,其中35,523.29万元用于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10,800万元用于协议收购上海房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15,605万元用于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项目、6,318万元用于城市建筑数字底座平台建设项目、25,841.94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详见附表4“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表-2”。
2024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受市场环境和技术发展等多方因素影响,公司将从发展新质生产力和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角度出发,同意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项目及城市建筑数字底座平台建设项目。2024年9月27日,为更好地应对行业下行的挑战,紧紧把握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趋势,让数字化技术更好地赋能传统主业提质增效,催生面向未来的生产力,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完成重新论证并继续暂缓实施的议案》,审慎地推进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项目及城市建筑数字底座平台建设项目的重新论证工作,并继续暂缓实施上述募集资金投入项目。
2024年12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部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部分调整投资计划并延期、部分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项目将调整投资计划并延期实施,终止城市建筑数字底座平台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剩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募投项目部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部分调整投资计划并延期、部分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5)。上述变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已使用
381.61万元,已完成10,800万元协议收购上海房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和25,841.94万元流动资金补流。
八、增加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2年10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的议案》,拟增加1家全资子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增加5个实施地点,并相应调整该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安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88)。
九、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的相关情况
根据2024年3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2024年4月26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2017年募集配套资金的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和收购景域园林51%股权项目进行结项。本次募集资金节余主要是由于收购景域园林51%股权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景域园林原股东未完成业绩承诺及向公司补偿商誉减值损失而使得股权转让款依照约定扣减所致。节余的募集资金63,801,752.73元(含利息)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6月27日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将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第一营业部开设的账号为97990158000006806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8)。
十、部分募投项目暂缓实施、调整投资计划以及终止情况
受多方面因素影响,2023年建筑设计类上市公司全年面临严峻考验,公司全国化布局面临新的发展环境和竞争格局;另一方面,2023年以来,ChatGPT、AIGC等人工智能领域爆炸式的技术突破对各行业带来颠覆性的影响,云计算、AI等信息产业前沿技术对建筑设计、工程咨询等主营业务带来的影响逐步加大,基于上述变化,公司正结合行业最新发展情况,对公司自身的业务投入规划等进行更为充分和细致的研究。2024年6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同意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项目和城市建筑数字底座平台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4-037)。
为更好地应对行业下行的挑战,紧紧把握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趋势,让数字化技术更好地赋能传统主业提质增效,催生面向未来的生产力,2024年9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完成重新论证并继续暂缓实施的议案》,审慎地推进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项目及城市建筑数字底座平台建设项目的重新论证工作,并继续暂缓实施上述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完成重新论证并继续暂缓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9)。
公司本着合理、谨慎、节约、有效的原则,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现实情况,通过审慎权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便利性因素和成本效益,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部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部分调整投资计划并延期、部分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调整“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并延期,终止“城市建筑数字底座平台建设项目”并将剩余的募集资金6,318.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募投项目部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部分
调整投资计划并延期、部分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临2024-065)。
十一、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规范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情形。
十二、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编号为上会师报字(2025)第【3374】号专项报告,华建集团编制的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华建集团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十三、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及海通证券核查意见
经核查,联合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认为:公司202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建集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联合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对华建集团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于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及联合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建集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独立财务顾问和联合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对华建集团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佳伟 岳腾飞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签名:
胡 瑶 | 张子慧 |
非公开发行股份保荐代表人签名:
彭成浩 | 李希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1
2024年1-12月编制单位: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7,134.7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380.1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1,063.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9,517.8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77.62% | |||||||||||
承诺投资 项目 | 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已结项) | 是 | 27,134.70 | 6,071.70 | 6,071.70 | 8,366.25 | 2,294.55 | 137.79% | 2020年 12月31日 | - | 不适用 | 否 | |
收购景域园林 51%股权项目(已结项) | —— | - | 21,063.00 | 14,771.41 | 14,771.41 | - | 100% | 2019年 11月30日 | - | 不适用 | 否 | |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6,380.18 (注4) | 6,380.18 | 6,380.18 | - | 100% | 2024年 6月27日 | -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27,134.70 | 27,134.70 | 27,223.29 | 6,380.18 | 29,517.84 | 2,294.55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现金管理情况 | 详见“三(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现金管理情况”所述。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三(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所述。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主要是由于收购景域园林51%股权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景域园林原股东未完成业绩承诺及向公司补偿商誉减值损失而使得股权转让款依照约定扣减所致。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公司于6月27日将节余募集资金63,801,752.73元(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 |
注1:现代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截至期末募集资金项目投入进度超过100%,原因系部分暂时闲置资金的利息以及进行现金管理形成的收益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使用。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期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4:公司于6月27日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募投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63,801,752.73元(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
2024年1-12月编制单位: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94,701.29(注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0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0,80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7,023.5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1.40%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 | 是 | 46,323.29 | 35,523.29 | 35,523.29 | 13.01 (注5) | 381.61 | -35,141.68 | 1.07% | - | - | 是 |
协议收购上海房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 | —— | - | 10,800.00 | 10,800.00 | - | 10,800.00 | - | 100.00% | - | 不适用 | 否 |
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项目 | —— | 15,605.00 | 15,605.00 | 15,605.00 | - | - | -15,605.00 | - | - | - | 是 |
城市建筑数字底座平台建设项目 | —— | 6,318.00 | 6,318.00 | 6,318.00 | - | - | -6,318.00 | - | - | - | 是 |
补充流动资金 | —— | 26,455.00 | 25,841.94 (注4) | 25,841.94 | - | 25,841.94 | - | 100.00%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94,701.29 | 94,088.23 | 94,088.23 | 13.01 | 37,023.55 | -57,064.68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2024年,建筑行业继续大幅调整,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公司对于上海以外地区的原定的传统扩张模式受到了严峻 |
的挑战;另一方面,随着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上升到国家战略,深刻影响行业发展,公司必须加强相关领域研究探索,保持公司在相关技术领域的适度领先。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更加审慎地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并重新论证。2024年12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部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部分调整投资计划并延期、部分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调整“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并延期,终止“城市建筑数字底座平台建设项目”并将剩余的募集资金6,318.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2022年至今,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额连续下降,2024上半年房地产开发投资继续下降10.1%。面对较为严峻的行业下行态势,建筑设计、工程咨询类企业盈利情况整体亦发生显著下降。根据公司对未来行业形势的研判,本着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更好地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暂缓实施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 结合行业环境的变化以及行业技术发展与革新,根据业务需要及技术更新情况,公司针对“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项目”进行了投资计划的调整。另外,由于公司按照调整后的投资计划进行软硬件的设备采购,以及安装和调试等尚需时间,因此公司拟将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项目延期两年。 公司所处行业短中期内处于下行趋势,公司对于不直接产生效益的项目投入更为审慎。此外,根据上海市目前的公共数据集中统筹经营模式,公司宜采用与相关专业机构开展业务合作的方式参与该领域相关业务。基于上述情况,公司终止城市数字底座项目的实施在于节省长期投入,将资金投向更能产生效益的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更好地回报股东。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现金管理情况 | 详见“三(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现金管理情况”所述。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募集资金总额系根据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计算得出,未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期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4: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人民币94,701.29万元,扣除承销费(含税)后金额为人民币94,088.23万元,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数额。根据发行预案,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轻重缓急的顺序投入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注5:2024年下半年,公司共发生募集资金支出130,059元。该部分支出均为实际采购发生于公司2024年6月28日董事会决议暂缓实施募投项目之前的设备采购,且均为投入原募投项目建设计划中的设备采购支出。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1
2024年1-12月编制单位: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 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 累计投资金额 (1) | 本年度实际 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 投入金额 (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 |
收购景域园林51%股权项目(已结项) | 现代建筑设计大厦 信息化改造项目 | 21,063.00 | 14,771.41 | - | 14,771.41 | 100% | 2019年 11月30日 | -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21,063.00 | 14,771.41 | - | 14,771.41 |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详见“七(一)2017年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所述。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4: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
2024年1-12月编制单位: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 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 累计投资金额 (1) | 本年度实际 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 投入金额 (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 |
协议收购上海房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 | 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 | 10,800.00 | 10,800.00 | 10,800.00 | 10,800.00 | 100.00% | 2023年 11月27日 | -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10,800.00 | 10,800.00 | 10,800.00 | 10,800.00 |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详见“七(二)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所述。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