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建集团: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查股网  2026-08-27  华建集团(60062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629证券简称:华建集团公告编号:临2026-051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将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根据本公司2021年1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502号文核准,本公司由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和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3,238,333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18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47,012,897.9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934,513.0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1,078,384.88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后人民币为940,882,314.10元,由海通证券于2022年4月7日根据募集项目分别汇入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8日出具众会字(2022)第03313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2年4月7日
本次报告期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项目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947,012,897.94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6,130,583.84
二、募集资金净额940,882,314.10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471,658,906.48
本年度使用金额-
暂时补流金额-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158.00
其他-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46,567,320.21
其他-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期末余额515,790,569.83
其中:现金管理380,000,00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

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进行集中管理和使用,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及本次发行联合保荐机构海通证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合称“各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在各开户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22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院”)和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院”)分别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营业部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5月27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22-05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下属华东院和上海院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华东院增资人民币2,500万元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上海院增资人民币

1,800万元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5月27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向下属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编号:临2022-054)。

2022年5月30日,公司、华东院及本次发行联合保荐机构海通证券、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上海院及本次发行联合保荐机构海通证券、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营业部签署了《四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倶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报告期内各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6月1日、6月2日,公司分别完成了以募集资金对华东院增资人民币2,500万元、对上海院增资人民币1,800万元。

2022年12月23日,根据《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规定,在董事长授权范围内出具《关于华东院深圳二总部以及上海院新设海南子公司“种树计划”项目的决定》(华建董字(2022)第58号),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华东院增资2,000万元,并于2023年2月23日完成以募集资金对华东院增资人民币2,000万元。同时,本事项在十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上通报。

2023年8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2023年9月15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对全国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部分用途进行了变更。后续公司分别使用自有资金置换上海院1,587万元、华东院3,990.14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中的增资资金,合计5,577.1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均已返回华建集团名下募集资金账户中。

2024年12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部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部分调整投资计划并延期、部分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调整“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并延期,终止“城市建筑数字底座平台建设项目”并将剩余的募集资金6,31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5年6月25日,公司将“城市建筑数字底座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账号:97990078801800003343)剩余募集资金6,318万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该专户产生的利息共5,164,111.36元转入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34830121),并于2025年7月4日将“城市建筑数字底座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注销。

2025年12月25日,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的议案》,终止了“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暂时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华东院和上海院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2年4月7日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报告期末余额账户状态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6348301212,308,668.08使用中
725055305380,000,000.00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安支行9550880025718100387127,828,724.54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6352492343,456,392.40
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营业部979900788017000033562,196,784.81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本报告期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6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6年半年度,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6年4月2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累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类型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低风险、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券商权益凭证。现金管理期限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2年4月7日
计划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计划进行现金管理的方式计划起始日期计划截止日期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期
50,000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6年4月29日2027年4月29日2026年4月1日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在董事会审批额度范围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2年4月7日
委托方受托银行产品名称产品类型购买金额起始日期截止日期归还日期尚未归还金额预计年化收益率(%)利息金额
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单位人民币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定期存款38,000.002026.06.092026.12.092026.12.0901.20注

注:定期存款利息将在存款到期日随本金一起转入募集资金专户。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2026年5月14日,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华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涉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陕西建工第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未央区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并以公司为唯一股东为由要求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广发银行上海延安支行,账号:9550880025718100387)中80,857,340.90元资金被未央区法院冻结。冻结事项的原因与公司募投项目无关,不存在募集资金专户违规支付情况。除被冻结资金外,专户内其余资金均可正常使用,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2)。2026年8月1日,上述被冻结募集资金已全部解除冻结,并恢复正常使用状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冻结资金解冻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49)。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22年10月,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使用安排2022年10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的议案》,拟增加1家全资子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增加5个实施地点,并相应调整该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安排。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

及调整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88)。

(二)2023年4月,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议案》。公司对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项目和城市建筑数字底座平台建设项目的可行性,以及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的预计收益等进行了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上述募投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9)

(三)2023年8月,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2023年8月25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2023年9月15日本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现实情况,在保证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整体思路和实施效果的前提下,通过审慎权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便利性因素和成本效益后,变更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10,800万元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协议收购上海市房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8)。

(四)2024年3月,募投项目重新论证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并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报告中,就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重新论证工作事项表示:预计截至2024年4月14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较上次重新论证时间将届满一年,且预计将

存在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情形。同时,根据相关项目的建设计划及备案建设时间,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距离原定建设完成时间均不满1年。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正在开展相关项目的分析论证,预计于2024年6月底前完成重新论证工作,彼时公司将履行相应程序,对于上述项目的后续安排相关事项做出审议决策和信息披露。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0)。

(五)2024年6月,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2024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受市场环境和技术发展等多方因素影响,公司将从发展新质生产力和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角度出发,同意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项目及城市建筑数字底座平台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7)。

(六)2024年9月,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完成重新论证并继续暂缓实施

2024年9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完成重新论证并继续暂缓实施的议案》,审慎地推进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项目及城市建筑数字底座平台建设项目的重新论证工作,并继续暂缓实施上述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完成重新

论证并继续暂缓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9)。

(七)2024年12月,募投项目部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部分调整投资计划并延期、部分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部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部分调整投资计划并延期、部分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项目将调整投资计划并延期实施,终止城市建筑数字底座平台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关于募投项目部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部分调整投资计划并延期、部分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5)。

(八)2025年12月,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

2025年房地产开发投资进一步快速下行,建筑设计、工程咨询类企业盈利能力继续下滑,展望“十五五”期间,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背景下,预计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仍将保持低位水平,行业情况与2023年及以前阶段相较已发生较大变化。公司若继续推进“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将无法达到募投项目的收益预期甚至引发亏损,不符合行业发展客观情况,不利于维护广大股东利益。2025年12月2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的议案》,同意终止该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暂时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5)。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2022年4月7日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7,165.8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52,259.6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55.18%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募投项目性质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具体到月份)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生产建设是,终止46,323.29381.61381.61-381.6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终止不适用不适用是
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留存于募集户其他系变更后暂存资金-35,141.68(注7)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协议收购上海房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其他系变更后项目-10,800.0010,800.00-10,800.00-100.00%2024年1月不适用不适用否
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项目运营管理已进行投资计划调整及延期15,605.0015,605.00(注6)15,605.00-3,824.34-11,780.6624.51%2027年1月不适用不适用否
城市建筑数字底座平台建设项目运营管理是,已终止6,318.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是
募投项目终止并补流系变更后项目-6,318.006,318.00-6,318.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5)
补充流动资金补流——26,455.0025,841.94(注4)25,841.94-25,841.94-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合计94,701.2994,088.2358,946.55-47,165.89-11,780.66—————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2024年以来,建筑行业继续大幅调整,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公司对于上海以外地区的原定的传统扩张模式受到了严峻的挑战;另一方面,随着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上升到国家战略,深刻影响行业发展,公司必须加强相关领域研究探索,保持公司在相关技术领域的适度领先。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更加审慎地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并重新论证。公司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部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部分调整投资计划并延期、部分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5年12月25日,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的议案》,拟终止“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该项目剩余资金暂时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6年4月29日,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项目: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在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中已投入金额3,824.34万元,目前该项目处于建设中,现阶段部分款项未到付款节点。同时,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迭代,信息安全及软件自主可控的要求,都促使公司需进一步革新该领域的研发技术,确保公司在行业人工智能领域的适度领先;因此,在AI及其他部分模块实施过程中,公司根据市场及技术情况审慎实施采购及投入安排,致使公司在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上投入进度未达计划。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本质是公司主营业务的产能扩张,该项目的实施与国家宏观政策和区域发展战略紧密相关。2022年募集资金到账后,宏观经济形势发生较大变化,项目推进和募集资金的使用发生相应变化:2022年底,受益于相关支持政策,2023年初房地产开发有所回稳。在此背景下,2023年4月,公司对“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并决定继续实施。2023年后续行业恢复情况不及预期,2024年行业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剧(2023年和2024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同比下滑幅度分别为9.6%和10.6%),因此,公司更加审慎对待“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的投入及重新论证工作。2024年12月,公司决定对“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进行暂缓实施,继续观察、研究市场发展形势。2025年房地产开发投资进一步快速下行,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5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下降17.2%,与之紧密相关的建筑设计、工程咨询类企业盈利能力继续下滑。2025年,公司新签合同同比下降22.21%,其中,“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主要涉及规划开展的工程设计业务相关合同同比下降27.52%。展望“十五五”期间,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背景下,预计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仍将保持低位水平,行业情况与2023年及以前阶段相较已发生较大变化。在此背景下,公司若继续推进该项目并新增产能,将导致募集资金资本化投入的现金流支出,以及相应带来的折旧摊销等成本增加,还将导致人员等经营成本的增加,将无法达到募投项目的收益预期甚至引发亏损,不符合行业发展客观情况,不利于维护广大股东利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2026年6月9日对闲置募集资金38,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认购六个月定期存款,年化收益率1.2%,该定期存款将于2026年12月9日到期。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无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4: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人民币94,701.29万元,扣除承销费(含税)后金额为人民币94,088.23万元,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数额。根据发行预案,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轻重缓急的顺序投入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注5:公司于6月25日将“城市建筑数字底座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账号:97990078801800003343)剩余募集资金6,318万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该专户产生的利息共5,164,111.36元转入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34830121),并于2025年7月4日将该专户进行注销。注6:2026年5月14日,因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华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涉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陕西建工第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未央区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并以公司为唯一股东为由要求承担连带责任。当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广发银行上海延安支行,账号:9550880025718100387)中80,857,340.90元资金被未央区法院冻结。冻结事项的原因与公司募投项目无关,不存在募集资金专户违规支付情况。除被冻结资金外,专户内其余资金均可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2)。2026年8月1日,上述被冻结募集资金已全部解除冻结,并恢复正常使用状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冻结资金解冻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49)。注7:公司2025年12月25日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6年4月2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的议案》,已终止“全国

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暂时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2022年4月7日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募投项目性质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具体到年月)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董事会审议通过时间股东会审议通过时间
协议收购上海房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其他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10,800.0010,800.00-10,800.00100.00%2024年1月-不适用否2023年8月25日2023年9月15日
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城市建筑数字底座平台建设项目补流6,318.006,318.00-6,318.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否2024年12月27日2025年4月29日
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留存于募集户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其他35,141.6835,141.68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2025年12月25日2026年4月29日
合计52,259.6852,259.68——17,118.00——————————————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详见“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所述。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