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头股份: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进 出口业务主要以外汇结算,为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波动风险,公司计 划在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现将可行性分析说明如下:
一、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规避和降低汇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开展 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业务以自身业务需求为导向,立足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不做投机性、 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产生影响。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用于上述外汇业务的交易金额合计不超 过0.70 亿美元(或等值外币)。预计上述交易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 高合约价值合计不超过0.70 亿美元(或等值外币)。
(三)资金来源
投入资金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
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控制外汇利率波动风险的产品。
(五)交易期限
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 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二、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风 险管理原则,以自身业务需求为导向,立足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以 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等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也将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 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 险;
2、信用风险:公司进行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 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但仍存在潜在的履约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 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内部操作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在开展交 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 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5、内部控制风险:外汇金融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 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以外贸业务开 展中锁定业务风险敞口为目标,不从事任何形式或实质上的投资业务, 且严格按照审议批准的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控制资金规模,不得影 响公司正常经营。
2、公司上述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银行进行交易, 目前所选取的均为低风险金融产品。
3、公司开展对应业务,以真实的进出口贸易为背景,交易合同 的外币金额不超过基于自身业务的外汇收款预测,金融衍生品业务的 交割期间与预测的外币回款时间相匹配。
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 款逾期的现象。
4、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在具体业务操作中,由专门团队独立操 作,并形成业务定期汇报机制。
5、公司严格遵守相关内控管理制度,对交易审批权限、内部审 核流程、决策程序、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 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6、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会定期、不定期对 实际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三、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交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基于公司进出口
业务所需,通过外汇金融衍生品的套期保值功能,在一定程度上规避 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的稳定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交易的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 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 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 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在一 定程度上规避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的稳定性。公司 已建立了相应的内控制度、风险机制与管理体系,保障在相关业务开 展过程中风险可控、操作规范。因此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 生品交易业务是具有可行性的。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