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数文化: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月2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浙报传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后,认为张智明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能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一致同意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拟聘任的公司总经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后,认为何锋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相应的履行职责能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一致同意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曾宁宇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公司总经理等职务,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选举何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继续授权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1月18日(星期四)14:30 在杭州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