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数文化: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编号:临2026-015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 号》(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 释第19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 议,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5 年12 月5 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9 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 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 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该解释规 定自2026 年1 月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变更,自上述规定实施 日起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变更具体情况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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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9 号》的要 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准则解释第19 号》的规定进行相应 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准则解释第19 号》进行的变 更,已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 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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