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富控1:关于召开第四次债权人会议并二次表决重整计划草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3证券代码:400109 证券简称:R富控1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四次债权人会议并二次表决重整计划草
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债务,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市三中院”)受理了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提出的对公司破产清算的申请,案号(2022)沪03破420号,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0月25日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2022-021号公告。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收到上海市三中院决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上海市三中院指定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为公司破产清算案的管理人;同日,公司收到上海市三中院公告,债权人应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0月31日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2022-023号公告。
2023年2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公司进入破产重整民事裁定书的公告,法院裁定自2023年1月28日起对公司进行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2023-005号公告。
管理人通过公开招募程序确定了重整投资人,与其签订了《意向重整投资协议》,制定了《重整计划草案》初稿,并将其发送至各债权人。破产重整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持续定期披露的关于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于2023年11月24日10时通过非现场方式召开,管
理人将《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表决期限届满后,经管理人收集和统计表决票,《重整计划草案》未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等相关规定,管理人在上海市三中院的监督和指导下,与债权人、重整投资人做了进一步协商和沟通,与重整投资人签署了《意向重整投资协议补充协议》,修订、制定了供二次表决的《重整计划草案》。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现定于2024年7月3日上午10时通过非现场方式召开第四次债权人会议,并二次表决《重整计划草案》。管理人将在会前将《重整计划草案》送达债权人。
因《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因此设立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出资人组以截至破产受理日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组成。上述股东在前述日期之后至重整计划规定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实施完毕前,由于交易或非交易等原因导致出资人持股情况发生变动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效力及于其股票的承继人及/或受让人。管理人将在会前将《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公告的形式送达出资人,届时请出资人按照公告的要求对《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表决。其他破产重整相关工作仍在继续进行中。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虽公司已被法院裁定进入重整,但破产重整方案是否能被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或是否能被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或是否能在法定期限内完成重整,将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如提出的破产重整方案未被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或未被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或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完成重整,公司将被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管理人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公司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若公司被上海市三中院宣告破产,则存在导致股东权益归零、公司注销的风险。同时,根据《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第四十条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第三十九的规定,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后,应当公告并终止股票转让,并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的规定办理退出登记;即公司存在股票终止在退市板块挂牌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破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