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公用:关于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申请发行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中期票据的事项,经公司2023年6月28日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23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了相关公告。
现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MTN144号),决定接受我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有关事项如下: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35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范指引》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建档发行工作规程》开展发行工作,并根据《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2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