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公用: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4年8月19日以邮件及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为9名。其中,委托出席1人,非执行董事史平洋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汪宝平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局主席杨国平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外董事会还确认了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1、大众公用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