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文化: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6月8日在北京市西城区中国文化大厦16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其中董事长王东兴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全权委托董事王博先生代为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顾慧女士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