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文化: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决定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三年持有期限即将届满且尚未使用的1,812,233股公司股份予以注销,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拟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鉴于公司本次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事宜将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声明如下: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债权人如逾期未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方式如下:
1.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红莲南路57号中国文化大厦北侧二层
2.申报时间:2023年9月16日起45天内(9:00-11:30,13:0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刘爽、马征
4.电话/传真:010-68313202
5.电子邮箱:bod@crhc-culture.com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16日